| 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63B/2025-05554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
| 标 题: | 菏泽市民政局解读《关于修订〈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民政局解读《关于修订〈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63B/2025-05554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民政局
- 标 题:菏泽市民政局解读《关于修订〈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5 年 10 月 1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6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民政局解读《关于修订〈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民政局解读《关于修订〈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与公平性,结合省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对《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一是在对省级规定的暂缓或不予受理低保申请情形进行合理细化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纠治其中的附加非必要限定条件;二是修订收入核算相关内容,与省政策规定保持一致。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提高政策设置合理性,切实回归“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政策初心。现将调整情况解读如下:
一、放宽申请条件,消除不合理限制
本次修订明确删除了原政策中关于“申请人名下拥有企业或注册公司”即暂缓或不予受理低保申请的条款。这一调整意味着,相关部门在审核低保资格时,将不再简单以申请人是否为企业法人作为评判标准,而是转向对其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企业经营真实情况以及家庭整体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此举旨在避免“一刀切”式的排除,确保因经营困难、收入微薄而实际陷入困境的家庭,同样能够进入审核程序并获得必要的救助机会。
二、优化收入核算,贴近实际收入
修订前政策曾规定,若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明显低于当地劳动报酬相关标准,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收入。此次修订删除了该条款,体现了收入认定将更加尊重客观事实与实际取证。今后,家庭收入核算将主要依据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可验证的实际收入凭证进行认定,确保收入评估结果更贴近其真实经济状况。
三、强化政策统一,清理地方“土政策”
本次修订是全市范围内一次重要的政策规范行动,核心目标在于彻底纠治部分地方在执行中自行增设的各类非必要申请条件或“一票否决”项。通过市级层面的统一调整,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全市得到规范、统一的执行,杜绝因地方性“土政策”导致保障范围被人为缩小、困难群众申请受阻的现象。
四、突出保障本位,兜牢民生底线
综上所述,本次政策修订的导向非常明确,即最大限度地消除申请障碍、聚焦困难程度,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发挥其“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各级相关部门需深刻理解政策精神,及时调整审核规范,将工作重心放在对家庭经济状况的精准核实与动态管理上,确保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和家庭都能被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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